骗贷款行为是指以欺诈、虚构、隐瞒等手段获取贷款,而银行骗贷款指的是在银行从事这类行为。那么,银行骗贷款如何算成立呢?从多个角度分析如下。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银行骗贷款是指银行机构利用其优势地位和专业技能侵占贷款或者其他的资产,其行为可能涉及欺诈、贪污、挪用、侵占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银行骗贷款分别对应着罪名欺诈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侵占罪等,只要符合相关罪名的条件就可以算成立。另外,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在审批、发放、管理贷款过程中,应当履行诚实信用、谨慎经营等基本义务。银行如有违反,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罚款、监管函询等。

二、银行内控制度的要求

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贯彻合规、诚实信用、风险管理、内部监控等多种要求,制定相关的银行内控制度是防止银行骗贷款的重要手段。银行内控制度应当包括审核贷款申请流程、评估客户信用及财务状况、贷款风险管理、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监督、内部审计等多个环节。如果银行在这些环节中存在疏漏或违规行为,那么银行骗贷款的行为就更容易得逞。

三、客户的合作态度

银行骗贷款还需要考虑到客户的合作态度。有些银行骗贷款是由银行员工和客户合谋实施的,客户虚构或夸大财务状况,银行员工审核过程中故意放过不合规情况,导致银行贷款最终流入客户个人账户,但是用途与申请贷款时的用途存在差异。因此,客户的合作态度是银行骗贷款行为得以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之,银行骗贷款行为涉及多个因素,其中包括法律法规、银行内控制度和客户的合作态度等多个角度,只要满足相关的罪名或监管问责条件,就可以算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