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是否属于期间费用
税金及附加不属于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期间费用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或者即使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之所以不计入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是因为期间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企业整个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与可以确定一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采购、产成品生产等支出没有直接关系,因而期间费用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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