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租金的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处理
包装物租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开具租金发票的一方,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租金发票的一方,
借: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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