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费是不是要做进项转出
员工福利费要做进项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是规定纳税人用于集体福利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和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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