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1)收到专项维修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用于专项维修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