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摊销分为两种,

1、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一次计入事业支出,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

贷:无形资产。

2、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

借:经营支出,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