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X
OK欧意app

主流交易所一应俱全,立即下载进入加密世界

立即下载认证享受新用户福利

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搬迁补偿款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企业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1、企业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同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科目金额相等,实现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