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子公司工作人员发工资怎么处理账务
母公司为子公司工作人员发工资,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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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为子公司工作人员发工资,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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