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服务属于增值税生活服务的范畴,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所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这些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