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盘亏时,首先应将其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具体操作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接下来,需要查明造成盘亏的原因,并报经批准处理。

如果是因为收发计量差错导致的存货短缺,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若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霉烂变质,且有过失人赔偿部分损失,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并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则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