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需要交哪些税?
一、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应由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好在税率不高,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一般小企业还承受得起。
二、增值税
广告业属于营改增以后的现代服务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低于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增值税有免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建税一般按应交增值税的7%(市区)或5%(县城、建制镇)或1%征收。
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应交增值税的3%、2%征收。
四、还有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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