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销返利的增值税怎么算?
平销返利,作为一种独特的销售策略,与传统销售模式存在显著差异。这种策略可能导致偷漏税行为,扰乱地区间增值税的正常流转,从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中明确指出:对于商业企业从供货方获得的、与商品销售量或销售额直接相关的返还收入(如按比例、金额或数量计算),均需按照平销返利的相关规定,冲减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 =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 (1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当销售方因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达到一定数量,或因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时,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平销返利本质上属于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的折扣性质。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平销返利是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实务操作中,处理平销返利情况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由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冲减其销项税额;二是由商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给供货方,同时冲减其进项税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 =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 (1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当销售方因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达到一定数量,或因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时,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平销返利本质上属于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的折扣性质。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平销返利是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实务操作中,处理平销返利情况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由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冲减其销项税额;二是由商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给供货方,同时冲减其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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