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若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该政策适用于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涵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及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如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对于年满3岁但尚未入学的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同样适用此标准。父母可以决定是一方全额扣除还是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扣除额,一旦选择确定,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如果子女在海外接受教育,家长需保存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等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继续教育方面,在国内进行学历或学位进修时,每月可获得400元定额扣除,但整个学习周期内的总时长不得超过48个月。此外,当个人获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在当年即可享受一次性3600元的定额扣除。值得注意的是,本科及以下层次的学习者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代为申请上述扣除,或者自行申报。所有参与此类继续教育的纳税人都应当保留好相关证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