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在计算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时,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执行。若当年新成立,则减除的投资者必要费用金额为实际月份数乘以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