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安企业中,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和相应的材料。根据税法规定,这种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按照建安业务来计算缴纳相应的税款。

具体来说,当企业既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又提供相应的材料时,应将两者的价款总额视为一个整体,并按照建安业务的标准来计算增值税。这意味着不能简单地将销售材料和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价款分开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