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建安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时,必须遵循特定的税务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一家企业不仅提供建筑安装服务,还同时销售相关的建筑材料,那么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将不同于单独销售材料或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和销售材料的价款总额合并起来,按照建安业务的标准来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不能简单地将销售额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针对材料销售,另一部分针对建筑安装服务,然后分别计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