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票超30万怎么办?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如果其累计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季度为纳税周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情况下,将免征增值税。
因此,对于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对其全部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然而,2021年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如下:
据财政部网站于3月31日发布的消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指出,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那些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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