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有啥区别?
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规定,以下标准用于判断一项福利性支出是否属于“福利性补贴”。如果任意一项条件不满足,则该支出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一、福利性补贴应纳入企业的工资薪金制度管理。此外,该工资薪金制度必须由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这意味着福利性支出必须包含在企业的工资薪金制度中,并且该制度需经过公司治理机构的正当程序制定。
二、对企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范性和合理性的要求。作为发放福利性补贴依据的工资薪金制度必须相对规范,且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如果工资薪金制度存在计算标准模糊随意或有重要疏漏,或者与行业及地区平均公司水平相比畸高,则不符合此项条件。
三、一定时期内福利性补贴应相对固定,其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对实际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福利性补贴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设置这一标准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福利性补贴作为逃避纳税义务的工具,例如企业在营利能力增长时为了少缴所得税而不适当地增加福利性支出的名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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