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提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按月进行,而非一季度一次。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收应付制”,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它基于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来处理相关经济业务。具体来说,所有在本期内应当从本期收入中补偿的费用,无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尚未支付货币资金,都应当作为本期费用进行处理;同样地,所有在本期内产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内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货币资金,都应当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实施权责发生制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从而为管理层提供更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