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的规定,附件填表说明中提到:“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