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抵扣时限过了,增值税专票还能抵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的更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真实交易中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确认或稽核比对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并经过核实。然后,该申请将逐级上报至省税务局进行认证与稽核比对。对于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这一政策旨在确保税收管理的灵活性和公平性,同时减轻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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