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资产划转,账务处理咋操作?
在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时,首先需要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本公积”。
当发生无偿划出的情况时,会计分录则相反,即借记“资本公积”,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国有企业之间的无偿划转,其具体操作和规定应参考2005年由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划转过程中的程序、审批机构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等事项。
尽管有特定的管理规定存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需遵循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南进行账务处理。特别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的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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