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需要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所有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体,不论其是否已经全额缴纳了相应的税款,都应在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以下五类人群若未进行申报,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来说,如果存在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则必须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一) 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2万元人民币;
(二) 从中国境内两个或更多地方获得工资或薪金收入;
(三) 从国外获取收入;
(四) 拥有应税所得但缺乏扣缴义务人;
(五) 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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