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该怎么做呢?
根据财办会(2016)27号文件,企业在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并允许扣减销售额时,应按减少的销项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而言,企业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同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此外,企业还需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企业应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而言,企业应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此外,企业还需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则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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