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收入实现需满足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