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企业在销售未完工产品时取得的收入,需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外,企业在计算缴纳当期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当期发生的期间费用、税费以及土地增值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