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税务处理时,重要的是要了解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种类型的收入,这些收入每年都会被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税的公式如下所示:

[(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 60000元或每月5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当年已预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