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废旧物资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是按照3%的征收率来计算的。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则是按照13%的税率来征收。

若涉及到固定资产,在抵扣过13%之后,如果是在09年之前或者是营改增的情况下,原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但现在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或者是一直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没有进行抵扣的情况,可以享受3%减按2%的政策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的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来的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还有1%的征收率,这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的执行期限已经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