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票但未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涉及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交易中,购买方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拥有退货的选择权。面对此类交易,若企业基于过往数据能够对退货率进行合理预测,并据此确认了与退货相关的负债,则通常的做法是在商品发出时即刻确认收入。相反,如果企业无法准确估计退货概率,那么收入的确认应当推迟至售出商品的退货期限结束之后。处理流程可以这样安排:
首步是记录应收账款的增加,这反映了客户尚未支付的款项,即:
借:应收账款
随后,需要贷记应缴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项目,反映销项税额的增加,即: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着,当商品被实际交付给客户时,企业会将这部分成本从库存商品账户转移到发出商品账户中,表示这些商品已不再处于企业的直接控制之下,即:
借:发出商品
最后,完成这一操作后,相应的库存商品减少,因为该批商品已经不在企业的库存之中,即: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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