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宣布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这项政策明确指出,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此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则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增值税而言,企业实际减免的税额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对于所得税,则根据实际需要交纳的税额进行计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