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主要记录企业除核心业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涵盖销售材料的成本、固定资产的租赁折旧、无形资产的租赁摊销以及包装物租赁成本或摊销等。

涉及的其他经营性税费,则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进行核算。

对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折旧或摊销同样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支持根据不同种类的其他业务成本进行明细分类。

三、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时,应借记本科目,并贷记相应的会计科目,如“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以及“银行存款”等。

四、期末时,需要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完成结转后,本科目将不再保留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