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这一行为会直接导致其货币资金的增加。在会计处理上,这种增加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因此需要记入借方。同时,由于预收账款的增加,这属于负债的范畴,因此应记入贷方进行核算。

具体到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的账务处理,可以这样操作:

第一步,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即借记“银行存款”。

第二步,记录预收账款的增加,即贷记“预收账款”。

此外,当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后,还需要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增值税的预交。这一步骤的账务处理是:

第一步,记录应交税费中的已交税金部分的增加,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第二步,记录银行存款的减少,即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