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不动产进项税额时,如果能够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进项税额可一次性进行抵扣,不再需要分两年逐步抵扣。针对这一情况,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不动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应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其次,将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最后,根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等相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