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可以全额扣除。根据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允许在税前扣除。此外,企业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和标准内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也准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