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销售企业,尤其是加油站,无法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4号公告中的第五条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没有行业限制,但存在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明确例外情况。具体到《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均被强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销售企业,特别是加油站,不具备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