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自行制造固定资产时,首先将这些资产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账户进行初步核算。一旦建造完毕,这些成本便转移到固定资产账户中。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还需确认相应的进项税额。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记录包括在建工程—XX项目—原材料等费用,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则是应付账款等相关负债。

随着固定资产的完成,需要进行以下转账操作:

借方记录固定资产—XX资产的价值增加。

贷方则是在建工程中的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