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必需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

第六条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因任职或受雇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则进一步说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具体指的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和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