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卖旧固定资产咋处理?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可以享受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3%)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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