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规定,公司向电力部门购买电力时,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据以入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与对方单位共用一块电表,电业部门可能不会单独为这些公司开具发票。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这些公司与对方单位协商水电费公摊方案,并将该方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由多个单位共同负担,则应将其他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同时,还需将该原始凭证分割单副本附入记账凭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