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物业经营和物业大修等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应当被归类并记录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

与此同时,任何非主营业务的收入,比如材料物资的销售,都应当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上述提到的所有收入类别,企业必须按照项目管理处的不同进行详细的分类和管理。

当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来收取停车使用费时,这部分所得收入应当记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并且需要全额计提及缴纳相关的税费。如果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给业主委员会的收益或管理费用,则应当记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借方;而物业公司自身从中获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则应当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对于主营业务收入所支付的款项,应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对于其他业务收入所支付的款项,则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每个月末,企业都需要对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和税金进行结转处理,从而核算出利润,并据此制作当期物业公司的相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