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总分包简易计税怎么操作?
在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时,支付给分包商的费用可以作为扣除项。
具体来说,分包费用的扣除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进行填报,该表格专门用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扣除项目明细。在表格的第6行“3%征收率的项目”栏目下填写本月内可扣除的分包费用。同时,在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栏目中填入本月所有通过简易计税方法获得的含税销售额总额。此外,第5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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