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吗?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明确规定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此前,这些费用仅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则不超过9万元)的纳税人免除,但现规定已扩展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则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
因此,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教育附加税的免征待遇,关键在于其不含税收入是否超过了上述标准。具体而言,如果企业每月的不含税收入低于10万元,或者每季度的不含税收入低于30万元,那么该企业便符合免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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