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专利技术时,从子公司的视角进行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记录无形资产的增加。

其次,减少实收资本或股本。

具体操作为:

借方:无形资产(反映新获得的专利价值)

贷方:实收资本/股本(表示资金的注入)

接下来,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其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至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其次,根据专利技术的摊销情况,调整累计摊销金额。

最后,减少自身的无形资产余额。

具体操作为:

借方:长期股权投资(体现对子公司的投资增长)

借方:累计摊销(反映已摊销的专利成本)

贷方:无形资产(代表母公司转让了部分资产给子公司)

若存在资产处置损益,则根据实际损益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注:上述过程假设无其他特殊因素影响,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考虑更多细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