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工,这一术语在建筑工程领域内,指的是施工方不直接参与建筑材料的采购过程,他们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劳务提供者,仅负责收取人工费、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而不涉及材料成本。相反地,甲供工程则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发包方会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动力资源,而施工方则主要承担建筑施工的任务。
从定义上看,只要发包方购买了部分材料,那么该工程就可以被归类为甲供工程;而清包工模式的特点则是全部或主要的材料由发包方购买。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甲供工程并不一定意味着采用清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但清包工却必然属于甲供工程的一种形式。
根据36号文件的规定,无论是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还是为甲供工程提供的相关服务,一般纳税人都有权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来进行税务处理。这一政策为建筑行业的税收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