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企业股东大会决定通过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时,必须进行会计分录。具体操作如下:

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记“应付股利”。这一过程会减少未分配利润,进而可能降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若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的是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则无需进行任何账务处理。因此,这不会影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2、在企业实际向投资者发放现金股利时,应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应付股利”,

贷记“银行存款”。由于该分录不涉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因此不会对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产生影响。

3、当企业实际向投资者发放股票股利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记“股本”。此分录涉及所有者权益内部项目,因此也不会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