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成本和卖出时的收益怎么算?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
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成本法),
形成的合并部分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即维持初始成本不变,后来追加投资不是企业合并,而是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仍是成本法核算,两次成本相加即是新的长投余额。
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
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出售时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整个期间:
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款-出售时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购买时交易费用 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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