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时,

首先考虑的是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其会计分录为: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其次,对于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其会计分录则有所不同,需要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此外,当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交土地增值税时,

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最后,如果企业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则需要进行相反方向的会计分录,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