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设立“库存现金”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到的款项。以下是相关的会计处理流程:

1. 当企业签发现金支票或提取现金作为备用金时,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库存现金

贷方:银行存款

2. 在员工预借差旅费并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下,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方:其他应收款

贷方: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