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如果能够增加企业预期的经济利益,例如通过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或提高其性能质量,那么这部分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但是,这种增计后的金额不能超过该资产可回收的最大价值。除此之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则应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再采用预提或摊销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3、对于经营性租赁方式获取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维修成本,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记录为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示例如下:

借方:管理费用 - 维修费

贷方: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