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则分别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包括保险公司),以及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此外,还鼓励或允许企业提前执行这些准则。